国科发财字〔2007447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及其配套政策,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确保在财政科技投入稳定增长的同时,进一步规范财政科技经费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十一五”开局之年,国务院办公厅以国办发[2006]56号文转发了财政部、科技部《关于改进和加强中央财政科技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同时,科技部会同财政部对863计划、973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等经费管理办法做了全面修订,并发布了《关于加强科技条件财务工作的意见》、《国家科技计划项目概算和课题预算编报指南》和《科技部科技计划课题预算评审评估实施细则》等文件。根据部领导的要求,结合2007年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组织管理情况,现就进一步加强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课题)概预算编制管理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项目(课题)概预算编制是国家科技计划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是科技计划经费安排的重要决策依据,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协调好内部分工,精心组织好各项科技计划项目(课题)概预算的编制工作,确保编制质量。

    二、深入学习,掌握要求。概预算编制管理政策性强,国办发56号文和国家科技计划经费管理办法对科技经费管理进行了全面的改革,提出了很多新的要求,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培训,使相关科技管理人员、科研项目(课题)承担单位负责人和广大科研人员,深入了解改革的精神,提高概预算编制的实际操作能力,掌握预算管理的具体要求。

    三、认真负责,加强指导。各单位条财部门要认真负责,组织指导好概预算的编制工作,与计划和专业部门加强协调和相互配合。同时,要按照国办56号文、国家科技计划经费管理办法的规定和科技部的有关要求,指导帮助项目组织单位、课题承担单位科学合理地编制概预算。

    四、积极探索,创新机制。各单位条财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及科技计划项目(课题)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积极探索实践,创新机制,完善项目(课题)概预算编制,建立概预算评审评估制度,强化预算执行监督和管理,促进科技经费预算配置和使用的科学、规范、合理、高效。

科学技术部

二OO七年七月二十日